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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生产经营贷款

个人生产经营贷款是四川农信各农商银行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合法生产经营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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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情介绍

产品简介:

个人生产经营贷款四川农信各农商银行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合法生产经营的贷款

适用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且从事合法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包经营者等。

特色优势:

1.贷款额度高—最高贷款金额可达1000万元。

2.支用方式灵活—可循环支用和非循环支用贷款

3.融资成本低—贷款办理过程中四川农信不收取额外费用,不用款时不产生利息。

4.担保形式多样—可采取抵押、质押、保证、信用等多种贷款方式。

5.具备循环贷款功能—一次申请,循环使用,随借随还。

6.用款和还款方式灵活—借款人可选择柜面,四川农信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或ATM机等自助渠道,自助用款和自助还款。

申请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2.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3.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在四川农信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5.能够提供四川农信经办行认可的有效担保;

6.四川农信经办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资料准备:

1.借款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婚姻状况证明;

2.借款人及配偶的经营项目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门市租赁协议、银行流水、纳税证明等;

3.贷款用途证明资料,包括货物购销合同或其他用途证明等;

4.申请担保方式贷款的,需提供抵(质)押物权属证明文件,或保证人的资信证明材料,包括担保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婚姻状况证明或收入证明等;

5.在四川农信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证明;

6.四川农信经办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最高可达1000万。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10年,且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65岁。

贷款利率: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四川农信有关规定执行。

还款方式:

个人生产经营贷款根据贷款方式、贷款期限以及资金使用周期采用按月(季)等额本息还款、按月(季)等额本金还款、带宽限期的等额本息还款、按月(季)付息按计划还本、按月(季)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等还款方式。

服务渠道:

1.可在当地已开办个人生产经营贷款业务的四川农信网点办理。

2.可通过四川农信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自助渠道进行贷款申请。

操作指南:

1.客户申请。您向四川农信经办行提出书面借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2.贷款审批。四川农信经办行根据您的申请资料对贷款进行审批;

3.签订合同。四川农信经办行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资料调查、审批通过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并视情况办理抵(质)押登记及公证等手续;

4.发放贷款。经四川农信经办行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所有手续后,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5.按期还款。贷款发放后,您须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6.贷款结清。贷款结清包括正常结清和提前结清两种。

(1)正常结清:贷款到期日结清贷款

(2)提前结清:在贷款到期日前,您如提前部分或全部结清贷款,须按借款合同约定,提前向四川农信经办行提出申请或在四川农信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自助渠道提交提前还款预约申请或自助还款。

贷款结清后,您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四川农信经办行出具的贷款结清凭证领回由四川农信经办行收押的法律凭证和有关证明文件,并持贷款结清凭证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常见问题:

1.贷款额度如何确定?

根据借款人资信状况、提供担保情况等,核定最高贷款额度。

2.循环支用和非循环支用的区别?

循环支用,指在贷款额度有效期内,周转使用。

非循环支用,指在贷款额度有效期内,借款人可多次支用借款;但已使用的贷款余额在偿还后不可再次使用。

责任声明:

本页面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业务办理标准以四川农信当地经办行规定为准。为节约您的时间,请在办理相关手续前详细咨询四川农信当地经办行。